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塑料事件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紫菜造谣者被商品声誉罪,谣言月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
庭审中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商品信誉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在没有依据、以讹传讹 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而后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就把事情闹大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采取威胁手段,11月30日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
4月26日上午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4月26日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
